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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0]159号
【颁布时间】 2010-09-14
【实施时间】 2010-09-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2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崂山、黄岛、城阳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统计局“十二五”规划,今后3年全国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住户调查体系,实现城乡住户调查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方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127号),市政府定于2010年10月底前在我市崂山、黄岛、城阳区,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对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进行轮换,这是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为确保这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本轮换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是通过抽选调查网点,获取农民收入等主要农村统计数据的法定渠道。周期性的样本轮换工作是保持抽样调查样本代表性,提高抽样调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前期的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已运行5年,代表性逐步下降。开展本次样本轮换是适应我市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更好地满足市委市政府决策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实现全市城乡收入数据一体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样本轮换的范围和调查网点分布情况
  此次样本轮换工作将在我市崂山、黄岛、城阳区,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农村家庭中进行。根据样本轮换方案要求,我市共需抽选68个调查点,680户调查户。其中崂山区5个调查点,50户调查户;黄岛区5个调查点,50户调查户;城阳区8个调查点,80户调查户;五市各10个调查点,100户调查户。
  三、严格执行统一样本轮换方案
  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区市要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制定的《青岛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以抽选工作的科学性保证调查网点的代表性,真实反映青岛市及各区市农民生活状况。
  四、切实做好新网点的运行工作
  新一轮农村抽样调查网点运行周期为5年,要切实加强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网点的维护,认真做好对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农户记账的督促检查以及记账数据的审核工作。为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对聘用的辅助调查员及抽取的记账户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标准参照当地的物价水平及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研究确定。抽中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要积极配合,保证调查网点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对样本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样本轮换工作,需要对全市现行的农村抽样调查网点进行全部轮换, 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样本轮换工作,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好经费等保障措施;各级统计部门要全力以赴, 抽调得力人员,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通力配合,协助解决样本抽选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我市农村住户样本轮换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农产量、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和畜牧业抽样调查,仍按原网点执行,今年不予轮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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