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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办科教[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9-09
【实施时间】 2010-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全面了解“十一五”期间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更好地制定我省“十二五”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各市“十一五”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以《全省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框架,对各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技术骨干培训、医护人员和公卫人员全科知识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进行评估,重点检查培训组织、任务完成、质量监控和经费管理等。
  二、评估方式
  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考受训学员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对象
  各市卫生局、各市培训院校。同时每市抽查县级卫生局、县级培训机构各1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各1个。
  四、评估时间
  第一批:2010年10月18日-22日
  第二批:2010年10月25日-29日
  每市评估时间为两天(具体安排见附件,南京市另行通知)
  五、评估要求
  1、在接受评估前,各市要完成自评工作报告,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2、被评估市及有关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3、评估工作接待从简,评估组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支付。
  附件: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
  
  
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2010年10月18日-22日)
  第一组
  组长:尹亮
  组员:褚鸣、蒋荣华、乐永宾
  秘书:陆爱民(0514-87959802)
  评估单位:徐州市
  第二组
  组长:王晓敏
  组员:杨建斌、黄利民、施建民
  秘书:仲越(0513-85053670)
  评估单位:泰州市
  第三组
  组长:方佩英
  组员:吕卓鸿、殷崎涛、周梅芳
  秘书:郁翠菊(0510-82751784)
  评估单位:苏州市
  第四组
  组长:孔汉良
  组员:倪晓琴、陈宏、尤学平
  秘书:钟伟华(0511-88912869)
  评估单位:常州市
  第五组
  组长:孙邦贵
  组员:季南、丁康、王永实
  秘书:查日华(0517-83761169)
  评估单位:盐城市
  第六组
  组长:董青
  组员:谢捌骏、范德勇、陈志、阎玉龙、周伟庆
  秘书:范德勇(兼)(0518-85820161)
  评估单位:宿迁市
  第二批(2010年10月25日-29日)
  第七组
  组长:陈鼎荣
  组员:王彬、许春林、金建明
  秘书:汤毅钧(0523-86393170)
  评估单位:扬州市
  第八组
  组长:陈小康
  组员:徐军、计永昌、吕俊峰
  秘书:平幼娣(0512-65230124)
  评估单位:南通市
  第九组
  组长:夏国强
  组员:盛丽芳、姚昉、封苏琴
  秘书:岳健(0519-85682572)
  评估单位:无锡市
  第十组
  组长:陈少颖
  组员:宋文亚、陆晓东、徐衢
  秘书:周志德(0515-88245455)
  评估单位:镇江市
  第十一组
  组长:孙玉东
  组员:胡从江、颜红、蔡宝玲
  秘书:王早斌(0527-84389322)
  评估单位:淮安市
  第十二组
  组长:俞军
  组员:杨洪军、王问海、余苏滨
  秘书:陈德沂(0516-85583123)
  评估单位: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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