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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统筹领导我市大型煤气化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衔接,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大型煤气化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松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喻 双 市委常委、副市长 曹建国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陈万春 副市长 伍福钊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税光跃市发改委主任 李 锋市经委主任 陈 轲市财政局局长 黄 勇市国土局局长 郭 庆市规建局局长 梁中元市交通局局长 唐 杰市环保局局长 王春芳市国资委主任 熊启权纳溪区人民政府区长 代华龙叙永县人民政府县长 何广斌古蔺县人民政府县长 宁忠培泸天化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向东泸天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任 勇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德贵泸州川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黄 毅兴泸投资公司总经理 四川省煤气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大型煤气化项目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政策保障措施。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和核准等工作; 市经委:负责项目推进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公司市政府出资部分资金筹集等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项目用地及煤炭资源配置等工作; 市规建局:负责项目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加快项目所在地公路的规划建设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等工作; 市国资委:按省上议定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负责协调组建项目公司等工作; 纳溪区政府、叙永县政府和古蔺县政府:配合实施项目、落实政策及本地煤炭资源供应等工作; 各相关企业:配合搞好项目公司的筹建和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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