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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建人字[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9-15
【实施时间】 2010-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7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的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的使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推广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的要求,今年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呈报。各呈报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要求,组织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完整。
  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原件3份,《2010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2010年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
  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专业分类及水平测试
  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包括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建筑材料等专业类别。所有评审材料中的"现从事专业"栏目要严格按以上11个专业分类填写。
  为了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对申报人员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对申报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实行先测试再评审的办法。测试成绩提交高评委,作为评审时的重要依据。水平测试拟定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呈报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做好准备。
  三、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为有计划地做好评审工作,严格遵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全省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要求,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于2010年10月30日前派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省建设厅习习居接待处301房间(济南市经一路纬三路24号,济南火车站向南200米路东)。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7080798(人事处),86057886转301房间(习习居)。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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