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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函[2010]194号
【颁布时间】 2010-09-26
【实施时间】 2010-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85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龙潭河等5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批复


  水利厅:
  你厅《关于建立第三批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请示》(川水〔2010〕7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定,同意建立万源市龙潭河等5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各保护区所涉及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由你厅公布,并在明显位置设立界碑、界桩等标志。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渔业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使保护区形成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此复。
  附件:
  
  
四川省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第三批)
  

  1001龙潭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万源市
  1002巴河达县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达 县
  1003嘉陵江南部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部县
  1004构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阆中市
  1005后河宣汉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宣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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