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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人社函[2010]959号
【颁布时间】 2010-09-25
【实施时间】 2010-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3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统计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新生电子注册和统计快报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51号)的要求,为确保今年我省技工院校统计快报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计范围。统计快报的范围包括所有技工院校(含今年招生代码公布在教育部门序列的技工学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的学生;毕业生人数是指当年应届毕业的学生(包括直接升入各类院校的毕业学生);毕业生人数应和相对应年份的招生人数基本一致,不一致的应说明原因和生源去向。
  二、工作要求。本次统计快报工作是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年终考核中职业培训相关统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将学校上报的《2010年技工院校就业和招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汇总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相关表格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区下载,在填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郭华斌
  联系电话:028-86114752(传真)
  电子邮箱:scpxzx@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2010年技工院校就业和招生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10年技工院校就业和招生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校所数

2010年招生人数

2010年毕业生人数

2010年毕业生就业人数

总体就业率(%)

招生技

校所数

高级工

班人数

预备技师班

人数

高级工班人数

预备技师班

人数

高级工班人数

预备技师班

人数

 


  注:招生人数中的高级工班人数,指省重以上技工学校、招收的中级技工(或高中生)为起点的,培养高级技工的学生数,或招收初中毕业生3年+2年学制处于高级工培养阶段的学生数。招生人数中的预备技师班(含技师班)人数,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的高级技工为起点的,培养预备技师(技师)的学生数,或招收初中毕业生3年+2年+2年学制处于预备技师(技师)培养阶段的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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