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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9-19
【实施时间】 2010-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能够迅速、有力、安全、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进一步部署,并请将本通知转发到各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确保全省“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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