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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加强节能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节能服务人才队伍。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 (十三)奖励节能服务先进。由省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组织评选一批省优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大力推广其先进经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省节能先进表彰范畴,优先推荐为省节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十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节能宣传周、专业交流论坛、政府网站等平台和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能源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营造有利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具体负责推进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