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凉山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 目标考核办法 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加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凉府〔2010〕13号)和各县市2010年金融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凉府〔2010〕1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三年内完成全州421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计划工作目标,使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得到全面扩大深化。各县市、各行社服务的乡镇名单以凉山银监分局下达的方案为准。 年度目标任务如下: 2010年:各县市要在总量目标内完成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的50%,即对210个乡镇开展金融服务工作。 2011年:各县市要在总量目标内完成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的30%,即对126个乡镇开展金融服务工作,金融服务覆盖面达到全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80%。 2012年:各县市要在总量目标内完成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总数最后20%的任务,即对85个乡镇开展金融服务工作,金融服务覆盖面达到全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100%。 三、考核内容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领导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制定情况请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州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凉山银监分局(联系人:张莉,电话:3238252)。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对金融机构开展服务的支持情况。具体包括提供服务场所、给与费用补贴、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推荐乡镇政府联络人员、通讯线路租用费优惠等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指标见附表《凉山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考核评价表》。 (三)各县市银行业机构金融服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见附表《凉山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考核评价表》。 (四)各县市报表报送情况。从2010年第三季度起,季后15日前,各县市要将经过县市领导小组组长审阅签字、加盖县市政府公章的《凉山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考核评价表》报送州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凉山银监分局(联系人:张莉,电话:3238252)。 四、考核方式 州政府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奖励制度。从2010年第三季度起,由州政府金融办、凉山银监分局按季检查、考核、通报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并由银监部门实行与县市银行业机构准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奖惩 (一)奖励: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高,方案措施切实可行,任务目标有明显进展的,由凉山银监分局对该县市银行业机构、高管、业务准入实行绿色通道。年末,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州政府将评定为“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和“金融工作先进”县市。 (二)罚则:对该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任务目标无进展或进步度差的,由凉山银监分局对该县市银行业机构、高管、业务准入实行限制措施。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市,州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不予评定为“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和“金融工作先进”县市。 附件:凉山州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考核评价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