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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280号
【颁布时间】 2010-09-20
【实施时间】 2010-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主城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社保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各区政府要督促区级相关部门按市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发卡对象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有序组织发卡工作;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用工作的实施。
  市文明办负责推进市民卡的第二课堂应用。
  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负责市民卡申领发放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申领表的打印、回收、数据采集及市民卡的制作、发放等工作,协助各项应用的开通和应用。
  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与各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提供申领基础信息;负责管理申领数据、表单保密和安全;及时将市民卡启用信息传递给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市民卡发放和应用的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卡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充实工作力量,精心安排本单位的实施计划,把握时间节点,有效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齐心协力,共建共享。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建设,做好业务衔接和系统对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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