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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9-18
【实施时间】 2010-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关于大梅沙爱琴湾山庄项目总平面修改的公告


  深圳市新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活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用地单位)爱琴湾山庄项目位于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西侧,宗地号j402-0308。2006年1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7-2006-0089号),2007年5月签订深地合字(2007)0036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2008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h-2008-0027号),尚未办理预售。因中轴线景观楼梯等改变,现用地单位申请修改该项目总平面局部。
  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天(2010年9月18日至2010年10月2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告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告期满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以上公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和爱琴湾山庄项目现场一并公告,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电话:25355949;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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