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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10]225号
【颁布时间】 2010-09-25
【实施时间】 2010-09-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凉山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10-2013年)实施方案

[接上页]
2.完善农资配送服务体系。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以县级配送中心为支撑的县、乡、村多级配送网络,形成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营销保障体系。支持农资流通企业建立农资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资流通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农资放心流通的技术控制。到2013年建设和改造农资配送中心2-3个。(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供销社、四川省农村信用联社凉山办事处、州邮政局、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
  (四)发展以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利于流通、方便交售的原则,推行定点回收与流动回收相结合的流通服务方式。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乡镇、社区人口聚居处建立回收站点,设立固定回收设施。到2013年全州在县和农村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5个。(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环保局、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工商局、州供销社、州邮政局)
  2.建设再生资源市场。在县城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市场,按标准完备储存、分拣、打包、交易、初级加工、信息处理等设施,形成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集中交易平台。规范再生资源流通秩序,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到2013年在西昌市和会理县各规划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市场。(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环保局、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工商局、州供销社、州邮政局)
  3.发展回收物流服务。按照集约发展的原则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服务市场,鼓励地域性回收物流或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环保局、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工商局、州供销社、州邮政局)
  (五)发展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搭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农村市场体系现代化,建设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对象开展县域农产品“卖难”预警、农超对接等服务,促进产销对接的健康发展。到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与配送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供销社、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
  2.建设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由县市工作平台、监测样本市场和企业构成的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改进信息采集技术手段,提高农村市场预测预警能力。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村市场供应与需求的走势分析预测。通过信息引导促进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推动农产品流通,扩大农村消费。(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州统计局、州供销社)
  3.完善农村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县级商品质量监督机制,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引导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加强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
  4.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开展业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扩大对农村流通业的服务范围。引导担保公司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鼓励保险行业及代理公司拓展农村市场,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凉山分行、凉山银监分局、州商务局)
  5.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增强县乡文化机构、文化设施和新华书店服务功能,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能力。加快乡镇出版物销售网点、村级农家书屋和乡村出版物流动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完善城乡出版物销售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搞好农民和农民工培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电力、自来水、广电、通讯等网络建设,保障农村道路和信息网络畅通,提高农村供电和供水稳定性,为扩大农村消费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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