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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
【颁布时间】 2010-09-30
【实施时间】 2010-09-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9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社保局关于提醒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200元补贴可以在社保网站查询的通知


  各相关参保人: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适当增加市民福利的通告》(深府[2010]115号)的规定,我局已通过各媒体、网站和海报等形式,及时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在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增加市民福利的实施办法》,并逐一落实各项福利待遇的发放工作。
  在此特此提示可以登陆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点击页面左上角的“特区成立30周年市民福利200元发放情况查询”,输入本人电脑号后可以看到一次性补助金成功划账的时间;也可以在市社保局征收部门自助服务终端,输入本人电脑号进行查询。目前,参保人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中只能显示个人账户总额,不能单独显示200元补助的划账时间,因此,不需专程前来社保部门窗口打印清单。
  如果今年8月份综合医疗保险在保的参保人,在10月底仍未能查询到发放记录的,可以直接拨打社保咨询热线96888查询,也可以在正常工作日携带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市社保局征收窗口或者到企业参保所属的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的征收窗口进行确认,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补发。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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