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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
【发文字号】 国茧协办2010年第1号
【颁布时间】 2010-09-29
【实施时间】 2010-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投放国家储备厂丝的公告

[接上页]
(二)价格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三)价格开启仪式邀请所有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的竞购方代表参加;
  (四)价格评审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外聘专家,投放方和投放代理公司代表组成;
  (五)价格评审办法:
  1、价格评审委员会将合理范围内的每包竞购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算出平均竞购价格,所有合理范围内的竞购报价与平均竞购价格的差额(绝对值)由小到大排序,报价相同时按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
  2、竞购报价排序的前50包为竞购成功包,竞购成功包的竞购方为竞购成功企业。若按上述排序办法,排在最后的相同价格的竞购成功包大于剩余的投放包的数量,则按照竞购方的数量对剩余投放包进行平均分配,少于每家一包的投放包本次将收回不予投放;
  3、竞购成功包的排序与投放包编号的顺序相同,竞购成功包价格(购买厂丝的结算价格)为各竞购成功企业的竞购报价。
  八、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一)国家茧丝办于2010年10月29日前将竞购成功包的排序结果在网上公示,并向竞购成功企业发出《竞购成功通知书》;
  (二)竞购成功企业于2010年11月2日前与中经实业开发公司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
  (三)竞购成功企业于2010年11月9日前将货款(竞购报价×实际成交数量-保证金)汇到中经实业开发公司设立的专户;未按时汇款的竞购成功企业视为违约,已签订的《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解除,违约竞购方提交的竞购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确认全部货款到账且手续完备后,国家茧丝办向竞购成功企业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出库清单》。竞购成功企业凭《出库通知单》和《出库清单》到相应的仓库提货;竞购方自行承担出库、运输等其他各项费用;
  (五)竞购成功企业在《出库通知单》和《出库清单》开具之日起15日内提货的,不承担仓租保管费;如果超过15日,仓租保管费按每日每吨3元的标准计算,由竞购成功企业支付给储存仓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放方: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晖
  电话:010-85093880
  传真:010-85093884
  投放代理方: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孙燕
  电话:010-63348466
  传真:010-63373550
  附件1:《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略)
  附件2:《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略)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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