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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0-01
【实施时间】 2010-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迅宝工业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告


  深圳市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用地单位)迅宝工业园项目位于龙岗区葵涌街道金涌小区g15308-0010号宗地,用地面积52746.1平方米。2005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7-2005-0037号),2009年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h-2009-0012号),其中规定建筑面积16276.28平方米。现用地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其它4栋建筑进行报建并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修改,有关修改内容如下:
  一、办公研发中心与b厂房调换位置。
  二、员工宿舍及专家公寓更改至用地南端。
  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天(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15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共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告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告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以上公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和项目施工现场一并公告。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程工;电话:25355278;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一日
  

  附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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