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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青卫监控字[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9-26
【实施时间】 2010-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0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高血压和糖尿病是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预防控制高血压、糖尿病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今年10月8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高血压日”,主题是“健康体重,健康血压”。11月14日是第4个“联合国糖尿病日”,主题是“糖尿病教育与预防”,口号是“控制糖尿病,刻不容缓”。为提高公众对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认识,积极采取行动预防和控制高血压和糖尿病,不断提高我市市民健康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现就做好2010年“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院内开展宣传活动。“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期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在院内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栏、宣传展板,发放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宣传材料等,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可在院内开展免费测血压、血糖及咨询活动。
  (二)深入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日期间,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突出重点,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公园,通过咨询、健康讲座等方式宣传“健康体重和健康血压”、“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糖尿病的症状和体征”、“早期筛查和发现高危个体”等核心知识;通过社区组织活动,开展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等提高居民学习健康知识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居民预防和控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意识和能力。
  (三)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受众多的优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设立专刊、专栏、专页,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广泛宣传高血压、糖尿病的预防知识,以提高市民的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联合防控网络。各区(市)卫生局要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为契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向公众宣传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加强与教育、体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创建社会支持环境,形成联合防控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社会网络。
  (二)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开展丰富宣传活动。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结合职责和特点,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将院内宣传与进社区、学校、机关、公园等宣传相结合;组织有关专家围绕行动主题,制作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的宣传折页、展板等宣传材料,免费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发放;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基地和健康教育室,开展个性化的宣传活动;利用报纸、广播、数字电视等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知识宣传。
  (三)丰富宣传内容,促进工作常规化。各区(市)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本次宣传活动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相结合,强化“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理念,丰富“全国高血压日”和“联合国糖尿病日”的宣传活动内容;要积极参与卫生部组织的“糖尿病防治蓝光行动”,组织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全民健步走”等活动,动员全社会抗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慢性病健康教育工作,将宣传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促进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宣传工作常规化、日常化。
  (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放,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宣传所需的材料请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85650292。
  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开展“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的执行情况(书面总结、有关图像、制作的材料、活动汇总表等)通过金宏报我局监督与疾控处。
  附件:“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活动汇总表(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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