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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农委
【发文字号】 青农委发[2010]81号
【颁布时间】 2010-09-28
【实施时间】 2010-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岛市2010年秋冬种小麦马铃薯高产创建实施方案

[接上页]
(三)加强宣传发动与典型引导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和广播等现代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高产创建重大意义、先进典型的宣传与示范,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和农技人员、种植大户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高产创建,营造高产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积极向青岛、山东及农业部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青岛日报等媒体专版投稿,宣传报道各地工作进展和好做法、好经验。每个项目市要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材料2份以上。
  (四)搞好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市农业局要加强材料收集,做好工作记录,抓好总结交流,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农委将在关键生产环节组织财政、农技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各市要于每种作物收获前,对产量进行初步测产,测产结果和攻关田预计收获时间及时上报市农委。根据测产情况和收获时间,市农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产量复测和实打验收。验收结束后,各市应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报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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