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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0]673号
【颁布时间】 2010-09-29
【实施时间】 2010-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6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核电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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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抓好核电建设。确保岭澳核电二期、阳江核电、台山核电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积极争取国家尽快同意陆丰核电、韶关核电等后续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切实做好规划内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工作。
  五、推动核电产业加快发展。广州、深圳、江门三地政府继续加快推进核电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发展核电产业园的税收、财政、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化分工特色鲜明的核电产业发展格局;依靠科技创新,着力推动核电产业自主化进程。
  六、高度重视核安全管理。完善核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核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核应急预案,实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控;加强对核电产业相关企业的核电安全、质量技术辅导;高度重视核安全文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创造全社会支持核电建设和核电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进一步发挥核电专家组的作用。不断完善我省核电建设专家咨询制度,逐步建立与核电建设和核电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核电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引进和培养核电产业专业人才,营造吸引核电人才聚集广东的软环境,积极推进核电产学研合作。
  八、充分发挥省核电建设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核电及核电产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相关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解决核电建设及核电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征地、拆迁、环保、供水、供电、供气、治安、消防等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核电及核电产业加快发展相关政策的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大事项。
  参加会议人员:省政府李春洪,广州市政府吕志毅,深圳市政府张文,韶关市政府孔云龙,汕尾市政府吴维保,江门市政府吴紫骊,阳江市政府岑国健,揭阳市政府陈澄民,省发展改革委张军、张祖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陆建生,省国土资源厅涂高坤,省环境保护厅戎明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李新建,省水利厅何承伟,省物价局林林,省海洋渔业局刘物开,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钱宏林,省地震局梁干,中广核集团贺禹、张炜清、赵华、刘开新、陈锡波、周卫红、苏圣兵、卢长申、束国刚、李晓学、杨忠勤、廖伟明、游雁凌,南方电网公司潘福,广东电网公司于俊岭,粤电集团高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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