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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159号
【颁布时间】 2010-10-10
【实施时间】 2010-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20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对部分核电厂项目官员进行如下调整:
  张琳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官员,扈黎光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官员;
  付强同志担任福清核电厂项目官员,扈黎光同志不再担任福清核电厂项目官员;
  付强同志担任海南昌江核电厂项目官员,扈黎光同志不再担任海南昌江核电厂项目官员;
  付强同志担任田湾核电厂扩建工程(五、六号机组)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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