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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0-09
【实施时间】 2010-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一段时间,媒体多次报道有机产品认证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引起国家认监委高度重视,通过前期的调查发现,报道中反映的非法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是主要问题之一。
  根据8月各局上报数据显示,全国经过批准的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机构24家,其中北京12家、辽宁4家、黑龙江2家、四川2家、山东1家、湖南1家、广东1家、河南1家。认监委对上述24家咨询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统计,咨询机构上报数据显示,其中有8家机构为33家企业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咨询业务,占机构总数33.3%。另有10家机构获批准后未开展过有机产品认证咨询业务,有6家机构未按要求上报信息。
  为促进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健康发展,请各局在今年年底之前针对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如下:
  一、清理辖区内未经批准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咨询业务和超范围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的机构;
  二、认证咨询机构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已获批的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机构是否持续满足开展业务的能力要求,如不满足应注销其从业资格。
  请各局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重新核准后的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机构名单报国家认监委。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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