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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安全管理,推动医院安防设施建设,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0月20日起对全省医院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已通过2008年省平安医院考评确认的31家三级医院除外。 二、检查考评由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公安局联合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省辖市负责组织实施(含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由县(市、区)组织实施。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组织督导组,抽查部分地区工作落实情况。 三、考评依据《江苏省医院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规范(试行)》(苏卫应急〔2007〕22号),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 四、时间安排:10月20日-31日组织检查考评,11月1日-10日汇总上报材料,11月11日-30日落实整改。 五、各市卫生、公安要密切配合,由卫生部门牵头尽快成立考评工作组,并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1名联系人、联络方式(手机、办公室)到省卫生厅医政处、省公安厅经文保处。 11月15日前各市将考评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报省公安厅经文保处、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 张炳新,传真:025-83620810,电话:025-83620877,13505185219,电子信箱:zhangbx200666@sohu.com。 省公安厅经文保处 李腊生,联系电话:025-83526337。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公安厅 二○一○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