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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现将我部考录职位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 部门:教育部 计划录用人数: 13 人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三、我部职位条件要求“教育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大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教育部直属单位工作的经历。 四、办公厅和人事司职位(0401001001)条件要求“曾担任校、院(系)学生干部”指曾在学校、院(系)级学生组织担任一定职务,如系学生会主席,院外联部部长等,不包括普通干事。 五、民族教育司0401006001职位条件要求“为少数民族并熟练掌握民汉双语”,指报考者必须为少数民族且需熟练掌握本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我部在面试时将进行民族语言的口试和笔译,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司0407008003和0410008002职位为非通用语职位。报考上述职位的考生需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初试考试大纲》为准。 七、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普通职位将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非通用语职位的笔试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复试和面试成绩占50%。 八、请务必连续、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学习经历和社会工作经历。学习经历需从初中以上学历(不含初中)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层次(如中专、本科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注明在职或非在职学习;社会工作经历中要完整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包括待业经历,但不包括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 九、我部各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分类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网络查询地址为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46/info12846.htm。 报考人员要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我部201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将陆续在我部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欢迎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10-66096306 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