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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严格评诺。综合运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承诺活动的情况。经过点评、评议、考核,仍未兑现承诺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实行考评考核结果公开,并将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厅机关各支部及各单位党组织公开承诺要在2010年10月18日前完成,并上交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所联系党组织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加强督察指导。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承诺兑现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 3、加强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附件:1、《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样表) 2、《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样表) 江苏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党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附件2: 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