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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7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1年公务员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保证考生在报考时间内成功申报理想职位并提前做好应考准备,现就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http://bm.scs.gov.cn/2011/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01013075900.html)、《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bm.scs.gov.cn/2011/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01013080015.html)和本注意事项,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考试录用计划,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除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09、2010年暂缓派遣)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要求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外,其他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均必须具备,如不具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将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一)通过传真方式报送给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发送传真后请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确认),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四、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面试阶段联系畅通。
  2、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1年7月前能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等。
  3、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职位要求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
  4、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5、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6、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请在备注栏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7、考生系2011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如报考,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报考已经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
  8、职位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必须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通过”“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甲类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9、2009年、2010年毕业学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现本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存放的具体单位(地址),并明确2011年原学校是否可以发放2011年派遣证(报到证)。
  10、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者,须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11、所有考生都必须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非应届毕业生不用填成绩)。
  12、有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无上述内容或填写不详实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请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谢谢!
  五、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公务员不组织专业考试。
  六、除公安职位体检执行公安体检标准外,其他职位体检执行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七、“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
  八、可以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附件一、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推荐表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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