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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颁布时间】 2010-10-01
【实施时间】 2010-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8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人事司关于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卫生部机关和卫生监督中心职位!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我部2011年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历和学位
  社会在职人员,应已经获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2011年7月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报考人员基层工作经历应符合《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规定。
  2、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须在“备注”栏内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4、报考人员在军队系统工作的,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为现役军人。
  三、关于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
  各招录职位规定的英语和计算机水平,均为最低要求,报考人员应达到或高于规定水平。
  四、关于学习和工作经历
  1、学习及工作经历须填报完整、准确,时间段应连续,精确到月份。学习经历中应注明各阶段学历、学位、专业。
  2、对于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需在“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写明。
  五、关于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应届研究生报名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名,应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ganbuchu@moh.gov.cn),邮件主题格式请按“姓名”+“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填写,同时将登记表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传真至010-68792255。
  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六、关于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须填写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证联系畅通。
  另外,我部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邮箱变更为ganbuchu@moh.gov.cn,特此声明。
  祝您考试顺利!
  
  
二〇一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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