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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二○一○年十月十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加强我省与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省政府定于11月12日至13日在郑州举行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为做好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围绕构建中原经济区的总体战略,以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产业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建立省际间产业转移合作长效机制,搭建合作共赢平台。突出板块承接、产业链招商、集群发展,着力对接一批关联度高、辐射面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举办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3日。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河南省政府。承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郑州市政府。支持(邀请)单位:(一)中国纺织行业协会、中国服装行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协会、中国化工行业协会、中国镁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二)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南商会。(四)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等地知名企业。省内参会单位: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产业集聚区、有关行业协会、豫商联合总会和部分重点企业。 三、活动安排 (一)欢迎晚宴。11月11日下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二)开幕式。11月12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三)全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开盘仪式。11月12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四)产业转移与中原经济区发展高层论坛。11月12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五)产业转移系列合作签约仪式。11月12日下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六)全国纺织产业转移工作会议。11月12日下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七)第二届中国镁应用新产品博览会。11月12日至13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八)先进装备制造业博览会。11月12日至13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九)专场项目对接。11月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举行。分别组织举办各省辖市、产业集聚区的纺织服装、食品、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对接活动。(十)考察活动。与会领导和客商考察有关省辖市和产业集聚区,促进深度合作。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成立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河南省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郭庚茂(省长) 主任:李克(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秘书长:安惠元(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杨盛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吕清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赵建才(郑州市市长)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工商局、旅游局、事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接待办、郑州铁路局、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商联、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豫商联合总会、郑州市政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杨盛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部,工作职责由组委会另行制定。 五、涉会单位主要职责 (一)省委宣传部:负责洽谈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二)省发展改革委:提供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布项目,邀请50家央企高管出席洽谈会并提前做好与我省合作项目的对接工作,提供相关产业政策咨询。(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负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和有关省(市)的沟通衔接;组织协调邀商工作;协调产业转移合作项目前期对接和整理发布;安排洽谈会期间省领导活动;组织各省辖市及省内企业参会;审核、统计洽谈会签约项目,发布签约成果;编制洽谈会经费预算;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四)省商务厅:参与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牵头做好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沿海重要客商团组的邀请工作;提供并发布重大产业转移合作项目;组织开展产业转移项目前期对接工作;收集、整理洽谈会签约项目;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系列对接活动签约仪式和专题项目对接活动组织工作。(五)省公安厅:牵头组成洽谈会安全保卫部,全面负责洽谈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负责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和各项活动现场等重要活动场所的安检、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国家各部委领导、参会各省(市)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疏导交通,保证参会车辆顺利往返各活动场所;做好各项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洽谈会各项活动秩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六)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按照筹备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工作经费。(七)省交通运输厅:11月9日至13日为大会专用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行驶提供免收费用服务。在郑州高速路口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收费站悬挂欢迎标语,并在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标语。(八)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洽谈会期间的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九)省旅游局: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十)省事管局:为各省级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提供活动专用车辆。(十一)省接待办:完成省领导交办的重要客商接待任务。(十二)省工商联:做好有关客商邀请工作。(十三)郑州铁路局: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在郑州火车站设置洽谈会接待站,悬挂欢迎标语。为洽谈会提供贵宾礼遇、票务等服务。(十四)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在机场设置接待站,悬挂欢迎标语。为洽谈会提供贵宾礼遇、票务等服务。(十五)省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为洽谈项目提供科技、土地、环保、建设、贷款、融资等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合作项目签约。(十六)豫商联合总会:协调省外河南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会。(十七)省纺织行业协会、服装行业协会、食品工业协会、汽车行业协会、机械工业协会、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化工行业协会、计算机行业协会等协会: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与国家相关行业协会的衔接,协调沿海省(市)对口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会。(十八)郑州市政府:负责洽谈会期间郑州市的市容市貌工作,悬挂欢迎标语,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洽谈会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保障工作;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管理;做好洽谈会期间宾馆、酒店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各种设施完善,并协助做好布展工作;为洽谈会提供部分接待用车;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十九)各省辖市政府: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资源,按照“垂直整合、错位发展”的理念,突出板块承接和产业链承接,组织若干承接小分队赴沿海省市对接洽谈合作项目;收集、整理、发布、上报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瞄准世界、国内500强和知名企业高管,做好参会邀请、接待和考察准备工作;推荐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做好考察点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为客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