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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监测数据的计算、检验和异常值的剔除、有效数字的修约等均按国家标准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o02)的规定执行。原始数据记录统一使用四川省环保局监制的表,并经过实验室内部三级审核。 6、监测报告经站质量负责人、站技术负责人、站长三级审核后报出。 七、水质月报发布方案 各地每月底应发布当月的水质月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02)。 水质月报发布内容包括文字概述、流域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月报中文字概述主要内容是介绍各流域水质监测概况,与上月水质对比,分析变化原因,并分地区和水系概述水质状况,指出主要污染地区、污染江段及主要污染指标等。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的内容及格式见表2: 表2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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