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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川环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实施时间】 2008-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4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重点流域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接上页]
5、监测数据的计算、检验和异常值的剔除、有效数字的修约等均按国家标准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o02)的规定执行。原始数据记录统一使用四川省环保局监制的表,并经过实验室内部三级审核。

  6、监测报告经站质量负责人、站技术负责人、站长三级审核后报出。

  


  七、水质月报发布方案

  各地每月底应发布当月的水质月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02)。

  水质月报发布内容包括文字概述、流域河流水质评价结果表。

  月报中文字概述主要内容是介绍各流域水质监测概况,与上月水质对比,分析变化原因,并分地区和水系概述水质状况,指出主要污染地区、污染江段及主要污染指标等。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的内容及格式见表2:

  

  表2 河流水质评价结果

  

  

市(州)

水系

断面名称

规定水

质类别

实测水

质类别

是否

达标

主要污染指标

1

岷江

都江堰水文站

 

 

 

2

岷江

永安大桥

 

 

 

3

岷江

岳店子

 

 

 

4

岷江

黄龙溪

 

 

 

5

沱江

20l医院

 

 

 

6

沱江

清江大桥

 

 

 

7

沱江

工农大桥

 

 

 

8

沱江

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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