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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时间】 2010-10-18
【实施时间】 2010-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7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69号文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2010年10月20日至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面向公众投资者上网公开发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
  二、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10亿元,其中网上分销预设2亿元。上网分销发行期间认购临时代码为:101698,债券简称:10南玻01;发行完毕后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21,债券简称:10南玻01。计息期限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止。
  品种二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10亿元,其中网上分销预设2亿元。上网分销发行期间认购临时代码为:101699,债券简称:10南玻02;发行完毕后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22,债券简称:10南玻02。计息期限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网上发行期间,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允许重复认购,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认购本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以1,000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四、公众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五、有关本期债券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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