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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苏教党工委[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10-11
【实施时间】 2010-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经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局领导作如下分工:
  鲍寅初主持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的全面工作,主管干部与人事、发展规划与财务、外事;
  袁迪主管机关行政事务、党建、老干部、统战工作、勤工俭学办公室、关工委;
  高国华主管职业教育、社会教育、自学考试、终身教育;
  皇甫志新主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教学研究、教育科研;
  李杰主管高等教育、政宣、德育、幼儿师范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新闻发言;
  侯大康主管对外宣传、特殊教育、语言文字工作、社团工作,协助分管外事;
  沈宇主管国际教育园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会、共青团工作;
  赵琳主管纪检、监察、信访、行风建设;
  周春良主管教师队伍建设、现代教育技术、政策法规、教育综合改革、综合治理、安全保卫;
  项建华负责人武、国防教育,协助分管纪检、监察;
  陈鹰负责办公室工作;
  吴海梁负责组织处工作。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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