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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0-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2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金行业TA数据集中测试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推进基金行业ta数据集中备份工作,根据证监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就《关于就基金行业ta数据集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10]35号)中关于基金公司年前完成ta数据报送工作,我公司已完成《开放式基金集中备份接口规范》和《基金行业ta增量数据集中测试方案》(详见附件)的准备工作。
  请贵公司按照开放式基金集中备份接口规范,在10月29日前做好数据报送端接口转换程序准备工作;依据基金行业ta增量数据集中测试方案,自11月1日至11月12日,实施基金行业ta增量数据测试工作。
  联系人:孟凡阔 电话:010-58598938
  崔伟 电话:010-58598876
  附件1:基金行业ta增量数据集中测试方案(略)
  附件2:开放式基金集中备份接口规范(略)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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