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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应考人员,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将应参考的地厅级、省直处级干部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情况及驻石省直各单位干部总数,一并于11月15日前报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办公室。 5、各级各部门要搞好考前辅导和培训。考试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考试组织工作、应考人数、实考人数、阅卷结果及地厅级和省直处级干部缺考人员等情况,报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办公室。 为帮助各地各部门搞好考前辅导,省组织编写了考试复习题,发布在河北法治网(http://www.hbfz.gov.cn)公告栏目,供参考。 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8607572(传真),联系人:吴文和、郭永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