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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苏学位字[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4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领域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工程领域的通知》(学位办〔2010〕50号)要求,现将我省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领域名单(附件1、2)予以公布。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工程领域已列入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专业目录,请你们继续加强新增授权点和新增领域的建设,不断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类型结构,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附件:
  1.江苏省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2.江苏省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工程硕士领域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单位名称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工程领域

苏州大学 

金融

 

应用统计

 

税务

 

国际商务

 

应用心理

 

新闻与传播

 

药学

 

会计

 

江苏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

 

会计

 

南京工业大学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

 

南京邮电大学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

 

南京林业大学

艺术

 

林业

 

工商管理

 

江苏大学

应用统计

 

资产评估

 

农业推广

 

会计

 

南京医科大学

护理

 

药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

金融

 

社会工作

 

应用心理

 

新闻与传播

 

文物与博物馆

 

工程

光学工程

工程

电气工程

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工程

计算机技术

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

化学工程

工程

食品工程

工程

制药工程

农业推广

 

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

 

徐州师范大学

汉语国际教育

 

艺术

 

翻译

 

南京财经大学

金融

 

应用统计

 

保险

 

资产评估

 

会计

 

扬州大学

汉语国际教育

 

艺术

 

翻译

 

中药学

 


  附件2:
  江苏省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工程硕士领域名单
  
  

单位名称

领域名称

江苏科技大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

南京工业大学

电子与通信工程

地质工程

常州大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

仪器仪表工程

材料工程

控制工程

化学工程

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江苏大学

矿业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

扬州大学

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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