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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13号),为加强对我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抚顺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宁文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新志 市水务局局长
  赵淑云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商泽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玉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总经济师
  刘艺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陶承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家良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星火 市建委副主任
  李广瑞 市农委副主任
  卢广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七滨 市统计局副局长
  苏 畅 抚顺军分区司令部副科长
  李洪亮 武警抚顺市支队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吕新志同志兼任。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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