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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农[2010]115号
【颁布时间】 2010-10-13
【实施时间】 2010-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各评委会委员: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8月31日-9月1日在上海召开。现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0年9月1日上海)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8月31日-9月1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委员28
  人,符合《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规定,评审结果有效。会议期间,委员们认真评审了首次申请正式登记的新农药产品,严格复审了往届评审未通过的产品,深入讨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药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并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申请正式登记产品评审情况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农药品种24个(包括7个复审品种),其中杀菌剂6个、杀虫剂6个、除草剂7个、杀鼠剂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3个、卫生杀虫剂1个,共涉及43个产品。委员们经过认真评审,同意肟菌酯等11个品种及其产品的正式登记;氯酯磺草胺等6个品种及其产品需补充有关资料,经相关专业组审核符合要求后,同意正式登记;暂不同意噻森铜等6个品种及其产品的正式登记;鉴于抗坏血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机理和原因不清,
  委员们不同意抗坏血酸产品在农药上正式登记(具体评审意见见附表)。
  二、关于农药登记管理问题的讨论意见
  针对目前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委员们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药登记管理的意见:
  (一)关于鼓励生物农药登记问题。委员们讨论了《关于生物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大家认为,生物农药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环境相容性,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生物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与化学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进一步加以区别,采取有效鼓励措施,积极引导生产企业申报生物农药登记。建议农业部抓紧完善《关于生物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补充规定》,争取尽快出台。
  (二)关于逐步淘汰和禁用高毒农药问题。委员们讨论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议进一步明确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强调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建立可追溯的生产和销售制度;二是实行高毒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行定点销售和特许经营,确保责任到人;三是提高高毒农药生产、经营税率及产品价格,通过价格机制影响农民购药行为,加快高毒农药淘汰进程。
  (三)关于专供出口农药的登记政策。对于专供出口农药的登记,委员们认为:政策上应宽严结合,既要考虑专供出口农药的生产对国内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又要考虑企业出口创汇的实际情况,应根据产品特性制定不同的出口登记管理政策。对环境污染小、附加值高的农药产品,在登记资料要求方面,可以适当减免部分境内试验资料,允许利用部分境外相关试验资料;对生产过程可能对环境生态构成较大威胁的产品,应从严管理。
  (四)关于蝇香登记管理。考虑到蝇香的使用对人体存在健康安全风险,委员们建议:不再批准新增登记,不批准临时登记转正式登记的申请,对现有临时登记产品不再续展。
  (五)关于植物源农药与化学农药的混配登记。鉴于植物源农药成分多数较为复杂,且与化学农药混配缺乏针对性,混配目的不明确,委员们建议:原则上不同意植物源农药与化学农药混配。如目前对苦参碱产品的作用机理不清楚,不同意其与化学农药的混配登记申请。
  附表: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对申请正式登记农药产品的评审意见
  一、同意登记产品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申请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1

肟菌酯

96%

原药

 

德国拜耳作物科学公司

1.同意正式登记。

2.标签上须标明:对水生生物剧毒或高毒,严禁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施药时注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3.如扩大到水田作物登记使用,需提供对水生生物的风险评估报告。

肟菌?戊唑醇

肟菌酯25%

戊唑醇50%

水分散粒剂

黄瓜(白粉病、炭疽病)

番茄(早疫病)

2

球孢白僵菌

500亿个孢子/克

母药

 

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球孢白僵菌

400亿个孢子/克

可湿性粉剂

马尾松(松毛虫)

球孢白僵菌

150亿个孢子/克

可湿性粉剂

花生(蛴螬)

松树(松毛虫)

3

环酯草醚

96%

原药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环酯草醚

24.3%(250克/升)

悬浮剂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申请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4

抗倒酯

94%

原药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抗倒酯

11.3%(121克/升)

可溶液剂

高羊茅草坪(调节生长)

5

唑啉草酯

95%

原药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唑啉?炔草酯

唑啉草酯2.5%

炔草酯2.5%

乳油

春小麦田(禾本科杂草)

冬小麦田(禾本科杂草)

6

双炔酰菌胺

93%

原药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1.同意正式登记。

2.产品质量标准中悬浮率指标提高到70%以上。

双炔酰菌胺

23.4%

悬浮剂

辣椒(疫病)

荔枝树(霜疫霉病)

马铃薯(晚疫病)

西瓜(疫病)

7

醚苯磺隆

95%

原药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有限公司

1.同意正式登记。

2.仅限出口。

醚苯磺隆

10%

可湿性粉剂

冬小麦(一年生阔叶杂草)

醚苯磺隆

75%

水分散粒剂

冬小麦(一年生阔叶杂草)

8

过氧乙酸

21%

水剂

黄瓜(灰霉病)

河北海虹生化有限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9

地芬诺酯·硫酸钡

地芬诺酯0.02%

硫酸钡 20.00%

饵剂

家鼠

江苏省常州东升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申请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10

乙虫腈

94%

原药

 

拜耳作物科学公司

1.同意正式登记。

2.仅限于水稻田灌浆期使用,并在标签中严格标注使用注意事项。

3.建议不扩大到其它作物上使用。

4.鉴于其潜在风险较高,申请人需每年提供使用情况及环境影响综合报告。

乙虫腈

10%

悬浮剂

水稻(稻飞虱)

11

苏云金杆菌(以色列亚种)

100%

原药

 

古巴朗伯姆公司

同意正式登记。

苏云金杆菌(以色列亚种)

600itu/毫克

饵剂

卫生[蚊(幼虫)]


  二、补充部分资料经有关专业组审查合格后同意登记产品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申请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1

氯酯磺草胺

96%

原药

 

美国陶氏益农公司

补充如下材料,并经相关专业组评审通过后,可同意正式登记:

1.提供由使用所在地农药检定机构或植保部门出具的实际使用安全性调研报告。

2.明确实际使用条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标签中标明。

3.产品质量标准中悬浮率指标提高到70%以上。

氯酯磺草胺

84%

水分散粒剂

春大豆田(阔叶杂草)

2

啶磺草胺

96.5%

原药

 

美国陶氏益农公司

补充如下材料,并经相关专业组评审通过后,可同意正式登记:

1.提供由使用所在地农药检定机构或植保部门出具的实际使用安全性调研报告。

2.明确实际使用条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标签中标明。

3.产品质量标准中悬浮率指标提高到70%以上。

啶磺草胺

7.5%

水分散粒剂

冬小麦田(多种一年生杂草)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及含量

剂型

申请登记使用范围

申请单位

评审意见

3

松质·赤眼蜂

松毛虫赤眼蜂:1500头/卡

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1亿个pib/卡

杀虫卡

松树(松毛虫)

湖北省武汉兴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补充如下材料,并经有关专业组评审通过后,可同意正式登记:

1.说明杀虫卡的材质,不合格卡的处理方式及未用完卵卡的回收处理方式。

2.明确极少量固体废弃物成分及其处置单位和处置方式。

4

三氟啶磺隆钠盐

90%

原药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提供该产品对后茬作物安全性影响的资料,并经有关专业组审查通过后,可同意正式登记。

三氟啶磺隆钠盐

75%

水分散粒剂

甘蔗田(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5

三氟甲吡醚

91%

原药

 

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补充如下材料,并经有关专业组审查通过后,可同意正式登记:

1.作用机理说明。

2.制剂光稳定性说明。

三氟甲吡醚

10.5%(100克/升)

乳油

甘蓝(小菜蛾)

6

丁子·香芹酚

丁子香酚 2.0%

香芹酚  0.1%

水剂

番茄(灰霉病)

辽宁大连永丰农药厂

补充如下资料,并经相关专业组评审通过后,可同意正式登记:

1.提交产品急性毒性试验报告。

2.原药或母药登记资料。


  三、暂不同意登记产品(略)
  四、不同意登记产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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