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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0-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全国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接上页]
第四,重心下移、立足基层,扎实做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要把深入浅出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深入细致地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妇女的思想认识问题与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妇女,坚持人对人地沟通交流、面对面地倾听呼声、手拉手地结对帮扶、心连心地排忧解难。要充分发挥信访投诉、咨询热线、援助中心以及村、社区“妇女之家”等工作平台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妇女舆情的收集、分析与反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深入研究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领域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具有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大做强工作品牌,使之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感染力、吸引力、带动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中的作用。
  第五,紧紧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努力把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大契机,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努力把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坚强,把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温暖。要认真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关于“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动解决基层妇联在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点推动配强村、社区妇联干部,推动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村、社区“两委”,积极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购买公益岗位,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妇联工作力量;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和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使基层妇联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探索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努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注重发挥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以及妇联团体会员的作用,最广泛地把妇女群众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同为完成“十二五”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
  各地妇联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妇联办公厅。
  
  
全 国 妇 联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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