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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0]195号
【颁布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0-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2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实地核实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波除外):
  为有效发挥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补助资金的积极作用,根据局领导指示,决定开展2010年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内容
  核实申报项目符合情况:一是涉及的工艺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二是项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投资是否与申报情况基本相符;三是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实施完成(预计完成)时间、内容是否与申报资料相一致。
  二、时间安排
  自10月20日起,具体日期由各组组长确定并通知。
  三、分组和人员安排
  (一)第一组,温州、台州、丽水
  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李公杭处长,
  技术专家:曹寄梅、俞文光。
  (二)第二组,金华、衢州
  组长:省安监局潘永乾监察专员,
  技术专家:巩向信、楼荣华。
  (三)第三组,绍兴、舟山
  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王金永副处长,
  技术专家:裘江、周学志。
  (四)第四组,杭州、嘉兴、湖州
  组成人员:省安科所包其富副所长,
  技术专家:周京成、周水鹤。
  四、工作要求
  (一)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逐项详细核实,并由技术专家出具核实结论,对项目描述要求做到实事求是。
  (二)本次核实仅对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如在实地核实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请及时反馈企业和当地安监部门。
  (三)严守工作和廉政纪律,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专家费,不得泄漏企业商业秘密,不得透露项目资金相关情况。
  附件: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核实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核实情况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自动化控制类型

 

完成或预计完成时间

 

自动化系统安装的主要工艺或装置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投资(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技术专家核实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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