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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镇发展规划调整,化工企业的安全间距问题日益突出。为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化工企业安全间距符合情况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化工企业安全间距情况专项调查,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为不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内的化工企业,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及依法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化工企业。调查的主要内容为企业内外部安全间距符合性情况、地方政府规划调整后企业适应(厂址符合)性情况等。 二、实事求是,全面精确反映情况。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评价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的资料台帐,积极开展调查工作,详实反映企业有关安全间距问题;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确认。对存在安全间距问题的企业,要详细记录采取临时性措施的情况,确保调查情况全面精准、实事求是。 三、制定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要认真制定调查计划,扎实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请各市安监局及时汇总存在安全间距不足、与规划不相适应等问题的企业(单位)名单和基本情况,于2010年12月30日前报省局危化处。联系电话:0571-87055023。 附件:1.化工企业安全间距情况调查表 2.化工企业安全间距情况调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化工企业安全间距情况调查表
注:表式只是提出调查的内容要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另行续表。 附件2 化工企业安全间距情况调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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