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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鲁卫中综合字[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10-13
【实施时间】 2010-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大企业卫生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0] 27 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发[2010]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确定于十一月上旬开展山东省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开展以来的好做法、好经验,着力把“中医中药中国行”这一品牌活动继续引向深入,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行大范围的群众性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 传播优秀文化 共享健康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6日至12日。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承办单位:各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中医药高等院校;省、市中医药医疗机构及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学会以及部分综合性医院和企业。
  各市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
  五、活动内容
  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
  ㈡紧紧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突出宣传中医药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中医药预防为主的治病理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让群众少得病、不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㈢积极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大力宣传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宣传中医药的学术价值,深刻揭示中医药的文化内涵,广泛普及中医药的科学知识。
  ㈣大力宣传中医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广适宜基层卫生的中医药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六、宣传形式
  通过举办展览展示、健康讲座、文艺汇演、学术交流、技能培训等主题活动以及开展义诊、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手册 (宣传画、宣传单)、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
  七、省级宣传周开幕式及广场活动
  11月6日,在济南举行山东省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及广场活动。届时,将邀请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参加。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部门也要在当地错时举行宣传周活动开幕式。
  ㈠地点:泉城广场
  ㈡活动内容
  1.开幕式
  ⑴宣布“山东省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
  ⑵领导讲话;
  ⑶为全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授旗;
  ⑷领导慰问义诊专家,参观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展览。
  2.现场活动
  ⑴组织驻济中医药专家(驻济省市级中医、中西医、综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名中医药专家)进行为期半天的大型中医药义诊咨询活动;
  ⑵发放《中医养生防病50法》等科普资料、宣传单等;
  ⑶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展览;
  ⑷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⑸保健产品推荐和发放活动;
  ⑹举行中草药标本展示活动,帮助现场群众鉴别中草药真伪;
  ⑺悬挂中医药文化标语及活动宣传口号。
  八、全省宣传周系列活动
  省级宣传周开幕式之后,各市、各单位要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㈠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论坛、学术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
  1.组织中医药文化论坛;
  2.组织一场社区医生讲座和技能培训;
  3.分别组织一场面向离退休老领导和社区居民的健康讲座。
  ㈡组织专家下乡村、入社区、进家庭活动。
  1.举办义诊与健康讲座,发放科普资料;
  2.向村卫生室赠送图书、科普资料等;
  3.重点对老红军、老战士以及空巢家庭的孤寡老人等提供中医药查体、保健服务,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等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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