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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10-13
【实施时间】 2010-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原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市场竞争力强、农户带动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切实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标准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95号)等精神,经企业申报和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确定新增余姚市国先食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同时,对2008年底前认定的218家企业进行了全面监测(2009年认定的23家企业不在监测范围)。在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初步监测的基础上,经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市政府确定余姚市富贵菜业食品有限公司等201家企业运行良好,监测合格,其中2家企业经审查同意更名。17家企业达不到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监测不合格,不再享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及相关待遇。
  现将新认定和监测合格及2009年认定企业一并予以公布。至此,全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为24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要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努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不断增强带动力,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3号),切实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监测合格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有效时间从2010年8月30日计起。
  附件:1.2010年新增的19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略)
  2.监测合格的20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略)
  3.2009年认定的2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略)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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