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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617号
【颁布时间】 2010-10-26
【实施时间】 2010-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选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我省“国培计划”(2010)-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启动以来,在各市州努力工作下,参训教师到位情况基本正常。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地区在学员选送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急需各地进一步加以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州统筹,尽快完成参训教师名单报送工作。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的通知》(川教函〔2010〕571号)文件要求,应在10月20日前完成参训教师名单报送工作。截至2010年10月25日,全省仍有部分市州未报送参训教师名单。有的市州虽然报送了名单,但存在项目安排不齐,送培计划未完成等情况;有的市州未按通知要求,以县为单位直接向各培训机构报送名单,致使“国培计划”项目办难以统计参训教师信息。请各市州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计划(以教育厅政务网发布的川教函[2010]571号文为准)和各项目对培训对象的要求,分项、分科、分班尽快落实培训对象,以市州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务必于10月29日统一报送省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亚军 电话:028-84760643 ,邮件:scnu403@163.com)。
  二、加强资格审查,选送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国培计划”(2010)-四川省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的通知》(川教函〔2010〕571号),对各项目参训教师的学段、层次、职称及年龄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各市州一定要严格把关,按要求选送,以确保 “国培计划”的质量和水平。从已开班情况看,存在参训教师超出了学段要求(如有高中教师)、超出年龄要求(岁数偏大)、学科不对应等问题。虽是个别情况,但鉴于“国培计划”的规格,必须按照文件要求选送学员。
  三、按各培训机构办班安排,准确通知教师按时参训。
  各培训机构承担的项目和班次,在川教函〔2010〕571号通知附件中已分项列出。培训机构各班的办班时间和地点,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分3次下发了通知(见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scedu.net/structure/sfc/wj10n/lb师范处工作2010年文件栏)。涉及同一项目或同一学科由2个以上培训机构承担,或一个机构分2批以上办班的情况,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已在相关通知中(省培办[2010]04号附件2),分别列出了分班级名额分配安排,并注明了培训机构各班的开办时间和报到地点。但从已报到的班级情况看,参训教师进错培训机构、报错培训项目、跑错培训地点、记错培训时间等情况时有发生,给参训教师和培训机构带了不必要的麻烦。请各市州一定要指定专人,认真梳理各培训机构相关项目的举办时间、地点和办班批次,并通知教师在指定时间,到相应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各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在收到参训学员名单后,须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每个参训学员。
  四、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保证“国培计划”参训到位率。
  按照要求,2010年“国培计划”培训项目应在12月底完成,对工学矛盾突出的农村学校来说,确实面临很大难度。但“国培计划”机会难得,各地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动员教师认真参加培训,端正参训态度。并解决好参训教师的工学矛盾,让教师“走得出、静得下、学得好”,回去后更好地发挥作用。其中,置换研修项目我省今年是按大置换的办法实施置换培训项目,各地在区域内统筹协调解决。
  五、及时上报“国培计划”培训工作开展动态、经验、简报。
  “国培计划” 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意义重大。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开展培训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及时上报“国培计划”工作动态、经验总结、培训情况简报,省教育厅将定期在收集各市、州和培训机构开展“国培计划”工作情况简报和经验的基础上,编辑印发四川省“国培计划”培训工作简报,宣传推广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开展“国培计划”培训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培计划”培训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各市(州)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的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对完成情况差的单位,省教育厅将以适当方式通报。
  “国培计划”培训工作简报和经验材料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师范处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8-86110578 邮箱:sfc129@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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