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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劳人仲委[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10-22
【实施时间】 2010-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1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明确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总政治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省政府令[1995]54号)第十八条和《江苏省人事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106号)第七条之规定,现将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管辖范围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省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省政府在宁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在宁的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三、人事关系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中央、国家有关部门所属的驻宁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四、军队军级以上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
  五、在南京地区(不含高淳县、溧水县)的部属企业及省属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名单附后);
  六、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本通知自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原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苏劳仲委[2008]5号)同时废止。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
  

  
  
企业名单
  

  1、中石化金陵石油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中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4、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陵石化分公司
  5、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6、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销售分公司
  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石油分公司
  1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江苏分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
  13、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14、南京金陵石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5、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
  16、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
  18、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19、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20、华能中电电力有限公司
  21、苏源集团有限公司
  22、苏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3、江苏苏源兴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4、江苏兴源电力建设监理公司
  25、江苏兴力电力建设监理公司
  26、江苏宏源电力建设监理公司
  27、江苏省电力建设公司
  28、江苏省电力公司
  29、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30、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3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
  32、大唐南京下关发电厂
  33、南京第二热电厂
  34、南京供电公司总公司
  35、江苏省送变电公司
  36、华润电力江苏分公司
  37、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院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38、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39、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及其支行
  40、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41、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及其支行
  4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43、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
  4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4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及其支行
  46、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
  4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4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及其支行
  4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分行
  50、江苏银行
  51、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及其支行
  52、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53、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5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5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56、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
  57、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5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59、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6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61、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62、恒丰银行南京分行
  63、汇丰银行南京分行
  64、中国人民银行南京造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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