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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快推进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渔船数据库,是规范渔船管理、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组织协调。渔政、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和渔船检验数据库建设工作研讨会议既要>的通知》(农办渔[2010]94号)要求,开展渔船核查工作,对各部门数据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保渔船管理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和完整。渔船检验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尽快启动渔船检验动态管理子系统。同时,近期我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渔船登记动态管理子系统进行集中测试和试用,渔港监督机构要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渔船登记数据清理整合工作,为系统上线和新登记证书证件换发工作做好积极准备。 按工作部署,捕捞许可证换证截止时间仍为2010年年底,但对本通知涉及到的存在有关问题需要集中处理的渔船,其换证截止时间可推迟到2011年4月30日,届时将关闭捕捞许可证换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