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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苏水管[2010]226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4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泗洪县江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宿迁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泗洪县江墩、塘怀(一)两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宿水管〔2010〕20号)收悉。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我厅委托,对《宿迁市泗洪县江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补充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江墩水库位于曹庙乡盛圩村,建于1973年,属淮河流域。水库集水面积2.77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02.99万立方米,是一座平原区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并设计复核,目前工程存在主要问题是:坝顶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坝两端不封闭;迎水坡现有砼护坡局部损坏,两端无护砌;背水坡及坡脚各有一输水渠道,无排水设施;两座输水涵洞翼墙有裂缝,下游消能设施损毁;两座补水站洞身渗水,翼墙及出水池沉降、变形;溢洪道浆砌块石堰面及下游消能设施冲刷损毁,控制段两侧护砌局部损坏,下游排水不畅,无交通桥;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安全鉴定,江墩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十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溢洪闸、涵洞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两端封闭,整坡;迎水坡护砌维修、增建;背水坡增建排水设施,渠道合并外移;两座输水涵洞维修加固;两座站洞拆除重建;溢洪道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江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368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由你局负责审核和备案,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要切实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泗洪县江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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