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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从全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的机关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满5年以上。 (二)大学及以上学历。 (三)公务员身份。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二、考选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知转发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干部主管部门同意,由市局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考选通知同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发布。 (二)资格审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结束后3日内反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加考选人员名单。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合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考察确定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人员所在单位公示7天。 (八)试用及正式调入。正式确定的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有关要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考选工作人员,是新厅成立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人员报名、汇总、上报事项,报名人员名单于11月10日前报省厅人事处。同时,配合做好初审、落实考试通知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杜广选 电话:0531-86013811 传真:0531-86023625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