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1-05
【实施时间】 2010-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6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工作统筹管理,做好人才基础数据准确有效统计分析,为省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省委组织部对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进行了升级,拟对我省的高层次人才信息进行采集。根据分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你单位相关人才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现就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遴选我省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是获得国家级及省级荣誉称号或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具体包括: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首席技师及其他涉及中央驻鲁企业、中央驻鲁科研院所、部分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用人才等。需录入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名单将发至各单位电子邮箱,请收到本通知后,即与我厅联系。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录入维护标准,对分配到本部门(系统)人员做到应采尽采,对各信息项做到准确完整、录入规范。加强人才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单位系统内部的高层次人才库,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
  2、信息采集所需有关材料、标准、软件(《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录入维护标准》),从旗帜软件网站下载,旗帜软件网址:www.qzsoft.cn。11月12日之前,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旗帜软件值班电话:0531-88726289、88726293;值班人员电话:刘建(13964061330)、李鸿涛(13589121106);技术答疑网址:www.qzsoft.cn。
  3、请于11月12日前将由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报送数据文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报送的人才信息与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名单有出入,请另附说明。
  报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省干部学院2317房间。
  联 系 人:段永建、刘海鹏、刘治廷
  联系电话:0531-88726287
  电子邮箱:rcxxcj@126.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