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教培[2010]60号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8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各扩权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加快培养复合型房地产经营管理高级人才,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豫建人教〔2007〕22号),经与清华大学协商,决定近期举办第二期“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
  2.各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设计、监理、装饰、物业管理、咨询、经纪、科研、教学等单位负责人;
  3.即将涉足房地产行业的企业经营者和职业经理人。
  二、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包括: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战略决策、市场研究与投资分析、产品策划与房屋设计、营销策划与销售管理、项目管理与工程组织、房地产开发流程与物业管理、财务管理与资本运作、领导力与团队建设等。
  三、师资来源
  1. 清华、北大、人大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
  2.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政府官员、高级研究人员;
  3.国内外著名房地产推广、策划专家、地产界著名企业家等。
  四、学习方式、地点及学费
  本研修班学制一年,每月集中在北京(或郑州)授课三天,共224学时。
  学费按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收取。
  五、证书发放
  学员完成学业,档案归档保存,经考核合格,将由清华大学颁发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的“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网站查询,供人事组织部门验证参考。
  六、有关要求
  我省在房地产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举办“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是加快城镇化发展和促进中原崛起的需要,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和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需要,意义重大,非常必要。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员报名参加学习。
  七、报名须知
  报名参加研修班的学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2寸蓝底免冠照片四张,学员登记表一份。
  八、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5楼507室
  邮编:450014
  联系人:周老师 魏老师
  电话:0371-63617278
  传真:0371-63820848
  网址:www.hnjs.gov.cnwww.henanjs.com
  电邮:jskj@hnjs.gov.cn
  附件: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报名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报名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学历

 

专  业

 

单位名称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传  真

 

工作简历

 

 

 

单位概况

班级名称: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

申请人签名:  (单位公章)

 

汇 款 方 式

汇款  支票  现金 (请在框内用"√"标注)

户 名:河南省建科建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文化路支行

帐 号: 77160188000035987

注: 请在汇款单“汇款用途”栏注明“房地产研修”字样


  备注: 此表复印有效传真:0371-63820848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371-63617278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