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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11-03
【实施时间】 2010-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厅关于再次对全省质监站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2010年10月11日至28日,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分3个督察组,以督察的方式对全省126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察组认为整体上创建工作没有达到省厅〔2010〕108号文件的要求,距合格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仍有较大的差距,为使创建工作更加扎实的开展,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和驻厅纪检组张组长的指示,决定再次对全省质监站进行一次暗访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督察从2010年11月4日开始。
  二、督察分组和检查地市
  1.第一组
  赵培彬 程 刚
  检查地市:信阳 南阳 驻马店
  2.第二组
  姬中勋 李遂喜
  检查地市:新乡 鹤壁 安阳 濮阳
  3、第三组
  千战应
  检查地市: 洛阳 三门峡 焦作 济源
  4.第四组
  顾孝同
  检查地市:郑州 开封 商丘 许昌
  5、第五组
  陈 震
  检查地市:周口 漯河 平顶山
  以上五个小组自行安排检查路线。
  三、要求
  1.高度重视。各省辖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和本次暗访督察,省辖市住建局要安排人员随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领导做如实的回报,及时解决检查中各质检站所暴露出的问题。
  2.严格考核纪律。严禁督察组人员向被督察的质监站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督察的质监站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向督察组人员赠送礼品,不得宴请、招待督察组人员。
  3.结果的运用。通过此次暗访督察,由督查组确定推荐上报本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名单。被确定推荐上报的单位要抓紧时间写出主要先进事迹材料,并按省纠风办要求的程序上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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