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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规[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10-27
【实施时间】 2010-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9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重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省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和联审联批工作,采取联合办公、专项督导、旬报月报和定期通报等方式大力推进。今年以来,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现场办公、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截止9月底,纳入省联审联批的908个重大项目中,已完成项目规划选址833个,占纳入项目总数的91.7%;完成用地规划许可796个,占项目总数的87.7%;完成工程规划许可705个,占77.6%。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75个项目规划选址、122个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203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没有完成,与省政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审批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近期,省政府决定将今年第二批64个省重点项目和90个产业集聚区内建设项目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并要求12月底前完成审批任务。为更好地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许可,切实做好联审联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审批任务和审批时限
  (一)第一批908个省重大项目中没有审批完成的75项规划选址、122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20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10月底前完成审批。
  (二)新增第二批64个省重点项目和90个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依法应当办理的城乡规划审批事项,纳入联审联批进行考核,12月底前完成审批。
  二、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审批进度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第一批省重大项目中尚未完成的许可事项,逐一进行梳理,认真查找原因。对已具备许可条件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于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许可;对因法定前置条件等原因不能审批的,在上报联审联批进度报表时,必须注明具体原因;对新增的第二批64个省重点项目和90个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纳入联审联批工作台帐和月报,逐月进行考核。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联审联批进度报表填报工作。凡已经完成的审批事项,在对应的审批情况栏中只填写证书编号;未完成的审批事项,在对应的审批情况栏中应填写项目总体进度和原因。如:因土地正在招拍挂而没有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填写“未审批,土地正在招拍挂”;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以外的未审批建设项目,在对应的审批情况栏中填写“未审批,在规划建设用地以外”;对不需办理的,在对应的审批情况栏中填写不需办理及原因。如:利用原有厂房增加生产线,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填写“不需办理,原有厂房增加生产线”。
  三、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总要求,为各类省重大项目开辟专门的规划审批“绿色通道”。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两转两提”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采取现场办公、上门服务、联合审查等措施,指导和帮助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和报送报批材料。对需相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必需的前置条件,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县联审联批工作的督导。对没有正当原因未按时完成审批任务的规划主管部门,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
  联 系 人:李德功
  联系电话:0371-68080851(兼传真)
  邮箱:jstghc@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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