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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银监通[2010]215号
【颁布时间】 2010-11-08
【实施时间】 2010-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沪各外资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现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就本行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情况开展全行自查,并于2010年11月20日前,以行发文形式将自查报告、《银行自查情况表》、有效贯彻执行的典型案例和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报送我局,同时通过“专网”将电子版报送我局对口监管处室。
  二、对照《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检查要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并明确回答本行是否落实、执行到位。自查报告要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本行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三、在制度建设、流程改造、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合同文本、it系统调整、业务培训等方面尚未落实到位的,应该制定落实计划和时间表,纳入自查报告。
  四、自查发现本行贷款业务实际运行中存在违规问题和执行不到位情况的,应该按照《方案》要求至少提供一个典型案例,并在自查报告中说明问题的种类和性质、整改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的应该制定整改方案。
  五、至少提供一个有效贯彻执行的典型案例。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25号)(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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