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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0]162号
【颁布时间】 2010-11-09
【实施时间】 2010-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8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直属(管)医院:

  为深入开展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我局定于11月中旬召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讲话,总结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部署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有关工作。

  (二)典型单位经验交流。

  二、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16日(周二)下午14:30-17:00。

  三、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设在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多功能厅)。

  (二)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视频会议室、地市级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办负责同志。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同志、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局(处)领导、中医医政处处长及有关人员;

  2.各省(区、市)地市级、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中医工作的局长及中医医政工作负责同志;

  3.各省(区、市)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院长、书记、主管业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采用视频通讯形式,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视频准备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0〕119号)的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视频联通及调试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二)请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好本辖区的参会人员按时参会,确保会议人数及质量。

  (三)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填写会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11月15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部 帅  邴媛媛

  联系电话:010-59957689 59957687

  传真:010-59957684

  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会议情况统计表

  

  省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行政区划名称(含省级分会场)分会场地点视频形式(请在对应项下打勾)应参会人数能够参会人数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重点专科全网平台地市级管理部门县级管理部门医院小计地市级管理部门县级管理部门医院小计
1省会城市行政区划名称(省级分会场)           
2地市级行政区划1           
3地市级行政区划2           
4地市级行政区划3           
5地市级行政区划4           
6地市级行政区划5           
7地市级行政区划6           
8地市级行政区划7           
9地市级行政区划8           
10地市级行政区划9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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